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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服务

进馆须知

1.  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入馆按规定接受安检。

2.  在馆内手机等设备置于静音状态,请勿跑跳、大声喧哗。

3.  着装整洁,不欢迎穿拖鞋、背心和过量饮酒者入馆。

4.  正确使用并爱护馆内资源和设施,如果损坏要承担赔偿责任。

5.  在馆内拍照不可侵犯他人权利、冒犯他人尊严,阅览区域请勿拍照。

6.  严禁在馆内张贴、散发广告传单或推销商品。

7.  请看护好同行的儿童,在未成年人服务区域和公共区域活动。

8.  标明为工作区域以及其他非服务开放空间,如果没有特定需要请勿进入。

9.  不支持读者在馆内进行与本馆使命职能不符的活动。

10.  如遇突发情况,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11.  下列物品请勿带入馆内:

1)照相机、摄像机

2)扑克牌、麻将、骰子、滑板车、气球等

3)打火机、管制刀具、爆炸性物品、易燃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

4)大件物品(长>1米,长+高>1.1米)残疾人用具除外

5)食品、饮料

6)宠物


书山说明

1.  老人、小孩、孕妇、恐高等身体不适合的读者请勿登高。

2.  请注意安全提示标识,当心自身和相邻人员的安全。

3.  穿高跟鞋者请勿上书山,不要在书山上跑跳。

4.  在书山拍照时请注意安全。

5.  管理员如果制止您的不当行为请予配合。

6.  如因不遵守规则而发生伤害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读者注册办法

1.  读者凭居民身份证即可免费注册为本馆读者,可自助办理,也可在服务台办理。

2.  身份证注册后关注“滨海新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登录服务大厅可生成读者证二维码,自助设备支持扫描二维码借书。

3.  身份证开通借阅功能的初始密码是111111,请读者自行修改,修改后忘记密码的请到第一服务台重置。

4.  如果身份证丢失请及时来馆办理读者证挂失,否则因此造成我馆文献资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5.  原塘沽图书馆、汉沽图书馆、大港图书馆、塘沽少儿图书馆的借书证停止使用。


借阅规则

1.  本馆目前可外借的纸本文献包括:普通中文图书、儿童图书、绘本。

2.  最高借书数10册,其中普通中文图书最大借数10册、儿童图书最大借数5册、绘本最大借数5册。

3.  外借期限60天,期满前可续借1次,续期30天。

4.  有借书超期未处理时,借书功能自动暂停。

5.  借书时请当场检查,发现污损、缺页等现象要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由本人承担责任。

6.  严重损坏或丢失外借文献的按定价原价加10元工本费赔偿。

7.  请勿将不外借或未完成外借程序的文献带出本馆,否则视为不端行为,可能触犯法律。


赔偿规则

1.  读者损坏或丢失本馆文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馆只接受现金赔偿。

2.  纸本文献被污损,不影响正文阅读的,赔偿定价的20%80%

3.  纸本文献丢失、严重损坏影响阅读的,赔偿定价的100%300%,另计加工费10元。

4.  在办理赔款后,本馆有权收回读者所损坏的文献。

5.  珍贵文献丢失或损坏的,另行确定赔偿数额。

6.  单独损坏书上RFID电子标签的赔偿5/个。


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办法

1.  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借书处的中文图书,只为持有天津图书馆读者卡或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卡的读者服务。

2.  办理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卡,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年满14周岁)即可办理,一个身份证只能申请一张读者卡,免押金读者证在本区域可借中文图书5册。

3.  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与本馆(滨海新区图书馆)图书在资源与规则上不属于同一系统,持有本馆读者证(身份证)的读者,不能借阅“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借书处的中文图书。

4.  外借规则:

1)读者可在任一成员馆办理中文图书的外借及归还手续;可在市图书馆(文化中心馆、复康路馆)办理中文期刊的外借及归还手续(中文期刊不提供通借通还服务,只能在期刊的所属馆进行外借及归还)。

2)每册中文书刊外借期限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如有逾期,经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正常借阅。

3)读者可依据天津公共图书馆系统通借通还服务续借规则,在网上进行续借。

4)读者所借书刊文献如发生污损、遗失,须按成员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